2005-01-08 00: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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唐生明(1906~1 987),字季澧,東安縣蘆洪市鎮大枧塘村人。
唐生明青少年時代受學于長沙明德學堂、湖南第一師范附屬小學、興中會中學。在一師范附屬小學讀書時,毛澤東來校任主事。民國13年(1924)春,入湖南省陸軍講武堂學習,同年秋結業,進入湘軍第三師師部任上尉參謀。民國15年4月入廣州黃埔軍校第四期學習,同年10月畢業。
北伐戰爭期間,唐生明曾任國民革命軍前敵總指揮部警衛團長,后升任旅長、副師長。在此期間,他贊同國共合作,與許多共產黨人結下友誼。民國16年“四一二”政變后,在共產黨處于最困難的時刻,他一度以實際行動,表示對共產黨朋友的同情和支持。在南昌起義和秋收起義中,他曾給予過槍支、彈藥和軍需物資的支援,并保護和營救過起義部隊的一些傷員。陳賡將軍到上海治療養傷時,他曾給予幫助。
民國19年后,先后任第四集團軍第八軍副軍長、代理軍長、國民政府軍事參議院中將參議、軍委會高級參謀。抗日戰爭初期,任長沙警備副司令、代司令、常德警備司令等職。抗日戰爭中、后期,受蔣介石親自派遣潛往南京,充當蔣介石“三面政策”的重要執行人之一。抗日戰爭勝利后,他曾任國民黨政府軍統局中將設計委員、總統府參軍、第一兵團副司令官等職。
民國38年4月,唐生明積極參加湖南和平起義的活動,為湖南和平解放做了有益的工作,是湖南和平起義協議的簽字人之一。起義后,擔任中國人民解放軍二十一兵團副司令員。是年,赴香港經商,對“兩航”起義做了一定的促進工作。新中國成立后,他任國務院參事,第三、四、五屆全國政協委員,第六屆全國政協常委。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后,他不顧年邁多病,奔波于港、澳、大陸之間,為開展對外貿易和推動祖國統一貢獻自己的力量。1987年10月于北京病逝,終年81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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